如前所述,ABS對液化氫運輸船的要求涉及運載液化氫的船舶的安全和技術標準,擴展了2016年11月通過的相應IMO決議MSC.420(97)。
ABS強調(diào),該出版物在風險評估、新概念、新技術鑒定、貨物安全殼、壓力管道系統(tǒng)、通風和消防等標準方面提供了進一步的支持。“由于氫作為零排放燃料的特性以及從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續(xù)來源生產(chǎn)氫的能力,海洋工業(yè)對氫的使用和運輸越來越感興趣。
該規(guī)范是ABS支持氫價值鏈的最新成果,為新的和現(xiàn)有的液化氫載體提供了急需的細節(jié),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對ABS技術副總裁Gareth Burton表示。
去年,ABS原則上批準了韓國造船巨頭三星重工(SHI)設計的20000立方米液化氫運輸船。該批準是聯(lián)合開發(fā)項目(JDP)的最重要成果,該項目旨在審查和證明船舶設計的各個要素,包括C型貨艙、貨物裝卸和燃氣供應系統(tǒng)。
作為支持將氫作為船用燃料的努力的一部分,船級社還制定并發(fā)布了一套廣泛的要求,以指導行業(yè)使用氫燃料船舶。